员工因对组长管理不满,用砖头将组长打得头破血流,缝了七八针,自己也付出了代价。
组长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,管理严格,嘴巴特厉害,是很强势的那种女人,但平时对员工还是挺好的,在生活上,都很关照下属,有时为了员工利益,还与公司理据力争。
公司新进一名小伙,大约二十岁的样子,很爱玩,经常晚上不加班,到网吧打游戏,公司正在赶货,组长找他谈话,要他配合一下,他说每天八小时,他是上足了的,公司不能强迫他加班,组长无可奈何,恨得牙痒。
这天,小伙印刷的产品,出现质量问题,组长要求他返工,他认为组长在故意找茬,组长找来了品检人员,也要求他返工,小伙认为是组长在从中作梗,与组长发生了言语冲突,组长一气之下,按公司制度规定,提出了惩罚建议,行政部根据事实,对该小伙进行了绩效扣款,并全厂通告,小伙记恨在心。
在后面的生产过程中,小伙不知是故意,还是操作不当,在印刷产品时把网版损坏,组长发现后,当着车间所有人的面,对小伙进行了严厉批评,小伙满不在乎,当场顶撞组长,而且口吐芬芳,满嘴污言秽语。组长恼羞成怒,也骂了小伙,直接叫小伙滚蛋,不要他在车间上班。
小伙头也不回地走了,车间恢复了宁静,继续生产,就当大家都以为这件事已平息时,没想到小伙从楼顶捡来一块砖头,背在身后,组长坐在桌前,正埋头整理报表,小伙对着组长的头就砸了下去,一声尖叫,组长血流如注,连忙用手去挡,小伙又一次砸在组长的头上,惊动了正在作业的员工,纷纷围过来拉架,此时小伙匆忙下楼,直接逃离了现场。
公司果断选择了报警,医院,所幸无大碍,没有脑震荡,或伤到头骨,只是把头打了两个口子,缝了七八针,创伤应激反应严重,还要住院。警察来后,查看,收集了小伙的档案资料,作了笔录,通知小伙自首,小伙不肯,警察又根据入职资料上留的电话,给其父亲打电话,劝其自首,否则立案进行通缉。第二天,小伙到派出所自首了,被行政拘留7天。
组长出院后,小伙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,另外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,赔偿了组长1万元,签署了调解书,才了结这件事,听说这笔钱还是小伙的父亲从老家转过来的。
发生这件事后,大家议论纷纷,有指责这名员工的,也有说这个员工是“英雄”的,有指责组长的,也有的说组长难当的,更有抨击公司的,对此,你有什么看法呢?到底是谁的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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